文/乔炎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2月21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意见》全面分析了当前农业和农村形势,深刻阐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大方针政策。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速推进现代化建设 ,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广泛参与,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浓厚氛围。面对这一现实而紧迫的任务,侨务部门要围绕大局,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发挥部门优势,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我们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刻领会中央的指示精神,提高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意义的认识;要结合侨务部门实际,充分发挥并挖掘已有的和潜在的优势,把中央关于建设新农村的方针政策与海内外侨情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制定出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落实措施;要始终坚持侨务工作为国家大局服务和为侨服务的宗旨,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切实贯彻中央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部署。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在发展,发展的根本在于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是加快农村生产力建设的重要途经。侨务部门要在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方面有所作为,在引进华侨华人技术人才和资金工作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努力促成在农业新品种培育、动植物疫病防控、生态环境建设、资源高效利用等领域技术难题的突破,为加强农业自主创新能力服务,着力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要在发展循环农业、节约型农业,强化生态保护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引进技术、资金,为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服务。我们要鼓励海外侨胞投身于中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引导侨资投向现代农业,这也是为华侨华人来华发展自身事业提供机遇。
全面加强农村生产力建设还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是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海外侨胞为家乡的发展建设、造福桑梓捐赠了大批资金和物资,做出了突出贡献。侨务部门要向他们宣传建设新农村政策的重大意义,引导他们重点支持家乡的农业发展,特别是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
国内归侨侨眷中有大量的知识分子,侨务部门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组织他们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自2000年开始侨务部门组织侨界人士开展了面向中西部和归侨侨眷相对集中的农村贫困地区的“三送”活动(送温暖、送科技、送希望),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已成为侨务部门的品牌活动之一。我们要继续做好这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侨务部门在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对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村归侨侨眷的服务工作。
切实帮助农村贫困归侨侨眷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侨办要以人为本,将解决农村侨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重点,重视做好对这部分群体的扶贫工作,千方百计地帮助他们脱贫致富。
华侨农场大部分处在农村和边远山区,促进华侨农场社会经济发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部分内容。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华侨农场的发展并给予扶持。我们要深化华侨农场改革,增强华侨农场发展活力,按照中央对新农村建设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努力促进农场职工、归侨侨眷增收,加强农场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农场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推动华侨农场构建和谐社会。
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侨办要全面理解和把握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和要求,把为建设新农村服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要因势利导,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积极鼓励侨界人士以多种方式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侨务系统形成关心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开创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生动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