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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父母权利 贺梅法案将成美首部以华人命名法律(3)

2007年02月02日

  “贺梅案”成为典型案例

  哈德威和大孟菲斯地区华人联合会前会长蔡金良是朋友。由于蔡金良一直在帮助贺绍强一家打官司,哈德威也格外关注“贺梅案”。

  “小贺梅是一个‘百万宝贝’。”颇具演说家气质的哈德威说,“目前是提交这个提案的最佳时间。小女孩父母权之争的背后,更是一场残酷的战争,牵涉到美国的政治、文化、种族及社会方方面面。”

  田纳西最高法庭为了这起家庭伦理案,破天荒地连续11天公开审理,每天12小时的听证,全城轰动。

  判决书下来之后,《GoodMorning,America》的金牌主持拉里·金在现场做直播,这些美国最主流的媒体在当天都在头条做了讨论。

  “贺梅案”,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家庭伦理案拖了7年之久;第一次这样的家庭伦理案,打到了最高法院上诉庭;而且最高法院完全推翻前两次地方法院的判决,也是罕见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贺梅案”创造了一个田纳西州历史上所没有的儿童抚养权案例,让“贺梅法案”也就有了可资借鉴的真实案例。

  田纳西州一直没有对父母权利的明确法律

  田纳西州参议员铁特(REGINALDTATE)在州议会明确地表达了对哈德威和他带来的“贺梅法案”的支持。

  “每个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就像原色彩一样不容混淆的。”这位非洲裔美国人是个对装饰艺术很有研究的设计师。

  “但这个简单的案子延迟了许久才解决,并且需要层层苦苦上诉,更说明了田纳西州在法律上对于父母权及领养父母权方面的不完善,是时候通过立法把这些权利的‘定义’确定下来了。”铁特说。

  在争夺孩子的历程里,贺家面对的不是一个贝克,而是一个系统。

  “原审法庭从法官到参与此事的专业人员,包括律师,心理医生等等,他们原来应该有的良知都不知道为什么不见了。最高法院的最终判决书,就直接的指出了这一点。只有立法,才可以堵住这个漏洞。”哈德威说。

  不但是对亲生父母,“贺梅案”也暴露出对领养人权益保障的缺乏。“如果不立法,很多想领养孩子的家庭会由于法律规定的模糊而犯错,从而失去自己领养的孩子。也许贝克夫妇也是其中之一。”蔡金良说。

  这位1986年从北大经济系毕业赴美留学的高个子男人现在已经是孟菲斯地区华人圈子里的领袖人物,他对“贺梅法案”的通过很乐观,但不敢作出时间上的判断。(陈万颖 司晨/青年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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