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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侨办主任李海峰二十九日在北京会见了来自全国侨办系统的“依法护侨”代表,并为其颁发了奖牌和荣誉证书。
这些来自基层的代表,刚刚被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司法部和普法办共同授予“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这是“侨法”宣传贯彻以来,侨办系统代表首次获得的国家级表彰。
河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荣获“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上海市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穆斐,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兴隆街道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张镇生被评为“先进个人”;湖南省湘潭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王惠亚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五五”普法是“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简称。二00六年起,“侨法”正式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内容,中国各级侨办加大了“侨法”宣传和维护侨益的力度。迄今为止,中国侨办系统已在全国基层街道、社区、侨乡、侨场设立了四百九十七个“侨法宣传角”。
李海峰主任肯定了获表彰集体和个人在“侨法”宣传方面所做的富有成效的工作,称赞他们扩大了“侨法”在社会上的影响,营造了“知侨、爱侨、护侨”的社会氛围。
她还指出,各地区在“侨法”宣传和为侨办实事方面发展不平衡,存在很大差距,提倡在全国侨办系统学习和推广获表彰者的经验和做法。
据了解,为落实宪法的有关规定,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一九九O年九月七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并根据二OOO年十月三十一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决定修正。这是中国制定的第一部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中国国务院一九九三年七月十九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二OO四年修订后经国务院第五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自该年七月一日起施行。(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