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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峰主任为“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颁奖牌和证书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 2009年05月07日




给河南省侨办颁牌。



颁奖后合影。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表彰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司发通〔2009〕19号),对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经国务院侨办评审推荐的河南省侨办、湖南省湘潭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王惠亚、上海市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穆斐、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兴隆街道工委副书记张镇生分别获得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4月29日上午,李海峰主任在办内会见了上述先进并向他们颁发了奖牌和证书。

  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侨法执法检查以来,各级侨办按照“进一步加强侨务法律宣传,增强侨务法制观念”的要求,加大了侨法宣传的力度,结合全国“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大力推动侨法“进社区、进侨乡、进侨场”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此次获得的国家级表彰,是侨务系统在侨法宣传工作历史上的第一次,是受表彰者的荣誉,也是侨务系统的荣誉。

  李海峰主任在会见中对各获奖单位和个人表示了热烈祝贺,并感谢他们在侨法宣传、普法工作及维护侨益方面所付出的辛勤努力。李主任表示,2006年以来,各级侨办加大了侨法宣传工作的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应给予充分的肯定,但各地工作也存在着不平衡,有些地方还未将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列入重点工作,今后应在全国广泛宣传、推广获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的先进工作方法和经验,供各地学习借鉴;同时要下决心、想办法,帮助侨胞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办实事来宣传侨法、实施侨法,切实维护侨胞的合法权益。会上,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将不辜负国侨办的期望,不辜负沉甸甸的奖牌,要在宣传侨法、维护侨益方面做出更大的成绩。

  为学习宣传先进典型的经验,4月29日下午国内司举行了先进事迹交流会,通过与先进典型的座谈、交流,开启了思路、拓宽了视野,大家对来自基层一线同志们的经验、做法体会深刻,对加大侨法宣传贯彻力度的意见、建议深受启发,受益匪浅。

  国内司程铁生司长、赵昆副司长等参加了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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