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广东侨办官员赴四川、江苏调研学习涉侨立法工作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 2014年04月22日




  4月14日至16日,广东省侨办副主任林琳率由省人大侨委、省政府法制办和省侨办侨政处有关同志组成的调研组一行5人赴四川、江苏省开展华侨权益保护立法调研,学习四川、江苏省保护华侨权益立法方面的经验。四川省外侨办副主任张继用、机关党委书记孙胜,江苏省侨办副主任徐开胜、南京市侨办副主任谈德荣、苏州市侨办主任顾伯铭等分别与调研组进行座谈交流。

  林琳介绍了广东省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立法进展情况及这次调研的目的。他说,四川、江苏侨务工作做得很好,许多方面包括侨务法制建设方面走在广东前面,如四川省人大制定了华侨投资权益保护条例,江苏省南京、苏州、扬州等市政府在近几年制定了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正现在江苏省人大又牵头对制定华侨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两省在华侨权益保护的立法或政府规章出台方面走在我省前面,立法和执法经验值得广东学习。林琳说,这次到四川和江苏学习,目的是学习、借鉴两省涉侨立法经验,为我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的立法做好准备。

  四川和江苏省侨办及南京市侨办、苏州市侨办向调研组介绍了各自在华侨权益保护立法(政府规章)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并就调研组关注的华侨权益保护立法及执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最后,林琳感谢两省侨办对广东省立法调研“传经送宝”,希望今后粤、川、苏三省能加强交流,携手合作,破解华侨权益保护立法和执法的难点问题,增强华侨权益保护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维护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广东侨网)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 邮编:100037 联系方式:gqb@gqb.gov.cn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004版权所有 中国侨网技术支持
[京ICP备05072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