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首页 > 侨务问答 > 正文

华侨能否办理国内居民身份证?

2015年11月25日 16:10

  问:华侨能否办理国内居民身份证?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依照法律规定,符合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对象是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华侨是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长期在国外居住生活,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申领居民身份证、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九条规定:“……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也就是说,华侨只有申请办理并被批准回国定居后才符合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华侨回国定居后身份发生了改变,回国定居的华侨是归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 邮编:100037 联系方式:gqb@gqb.gov.cn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004版权所有 中国侨网技术支持
[京ICP备05072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