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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侨办聘法律顾问团 支持本土企业“走出去”

2016年08月30日 14:52    来源:中国侨网





与会人员合影。 林浩 摄


唐振富向徐新宁颁发聘书。 林浩 摄

  中国侨网南宁8月30日电 (林浩 何泉蓉)广西侨办29日举行仪式,向徐新宁、杨瑜、陆宇玲等10名知名律师颁发聘书,组建新一届“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

  本届顾问团成员经广西司法厅认可,由广西侨办遴选、审核聘任,他们精通涉侨、涉外、经济等法律知识,在处置跨国纠纷和侨办应对国际诉讼等领域经验丰富,将为广西企业“走出去”提供高效法律服务,帮助广西企业规避在海外特别是在东盟国家投资遇到的法律风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广西侨办副主任唐振富出席仪式时介绍,广西是中国第三大侨乡,目前有700多万广西籍华侨华人和200多个社团组织分布在世界各地,他们频繁往来于广西与居住国之间,为广西与世界各地的联系交往架起了一座“侨之桥”。近年来,他们积极参与广西与世界各地的经济、科技、文化交流活动,为广西对外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与此同时,作为中国实施“一带一路”规划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当前,广西致力于加强与东盟各国的务实合作,正重点围绕互联互通、商贸物流、跨境金融、跨境产业链、人文交流等方面与东盟各国推进合作,布置产业和工程。今后,广西企业投资东盟的步伐和规模将逐步扩大,遇到的法律风险和问题也将增多。

  对此,唐振富认为,如何减少广西企业“走出去”遇到的法律风险,保障当地华人华侨应有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当务之急,他希望,本届获聘的法律顾问团成员能加强对新情况和侨情新动态的研究,为广西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支持和保护,通过咨询和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结合具体案例,让广西籍海外投资者和海外侨胞感受到家乡的关心和温暖。

  唐振富还希望广西各级侨办从“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高度去认识法律顾问团工作,确保海外侨胞公平享有改革发展的成果,大力维护侨胞在国内的投资合法权益,打造好服务平台、建立好服务品牌,共同建立覆盖广西区内甚至海内外的为侨服务网络。

  据介绍,自2010年3月成立以来,广西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积极参与广西侨资企业、侨胞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活动,5年多来,为侨资企业、侨胞提供法律服务70多次,挽回经济损失接近1000万元。同时,“顾问团”还为归侨侨眷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指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在座谈会和聘任仪式上,广西部分地市级侨务部门、华侨农场、侨资企业负责人从工作实际和现实需要出发,围绕华人华侨权益立法和归侨侨眷权益立法修改两个方面展开讨论。顾问团成员就广西侨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把脉问诊,从法律角度对如何维护华侨农场及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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