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4日 16:50 来源:中国侨网
问:关于华侨农(林)场归难侨基本养老保险有何政策?
答:《关于做好华侨农(林)场归(难)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的通知》规定,从1999年10月1日起,华侨农(林)场及归(难)侨职工要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收入不足支付归(难)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部分,中央财政按照60%的比例给予适当补助,另外的40%由地方政府负责解决。(摘自中国国侨办侨务干校编著《侨务政策法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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