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首页 > 地方侨务 > 正文

上海市侨办拍摄“小电影” 宣传侨法引关注

2017年03月27日 09:04    来源:上观新闻

  涉侨法律的相关利益人群比较少,社会关注度相应不太高,怎么才能让小众关切的内容吸引更多的大众关注呢?今年2月,在第十四个侨法宣传月来临之际,这个问题摆在了上海市侨办的案头。

  “在宣传内容上要准确严谨、保持法律的严肃性,但在宣传形式上可以简单生动、通俗易懂”,上海市政府侨办副主任姚卓匀告诉记者,经过一番头脑风暴般的讨论,最后决定将此次侨法宣传的重点内容以Flash动画的方式在3月侨法宣传月上亮相。

  今年侨法宣传月的内容由往年的一部法规,即《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增加为两部法规,新增加的法规是去年12月起实施的《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在国家层面还没有保护华侨权益专门法的前提下,上海成为继广东、福建后,第三个颁布相关条例的省级行政区。此次宣传重点更侧重于《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然而,《条例》中的内容众多,选择哪一个点作为切入点颇费思量。

  “据我们调查,侨胞反映最大的问题就是在工作生活中,他们所持的中国护照在身份证明的效力上不能等同于居民身份证,这关系到在沪侨胞的国民权益保护问题”,侨办国内处同志说,有的华侨回国生活工作时,因为没有身份证,在购买火车票、银行开户、入住酒店等方面遇到诸多不便,而《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明确规定华侨在本市可以凭中国护照来证明身份。由于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于是市侨办决定将此作为宣传内容的一个重点。

  此外,这部1分35秒的FLASH视频短片还介绍了习近平总书记2月份在全国侨务会议上的重要指示,上海著名侨界人士(包括已故两院院士严东生、天文学家叶叔华教授、中国肝胆外科之父吴孟超大夫、已故著名歌唱家周小燕女士等),以及海外侨胞的分布情况等。

  视频短片制作好后,下一个问题是:传播的媒介放在哪里才能尽可能多地吸引大众眼球?每年的侨务宣传月开幕式都有一个中心会场,今年3月3日定在淮海路上的香港广场。但是只是中心会场播放远远不够,必须让侨法宣传走入社区。经过多方联络、部署,这部短视频现在沪上各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部分高校及科研院所的200余块LED大屏上集中播放,其图文并茂的形式大大提升了侨法宣传的效果。

  除了首次推出FLASH视频短片外,在今年的宣传月期间,上海市侨办还举行了侨法知识网上竞赛项目。为了给社区侨界群众学习侨法提供便利条件,上海市侨办依托全市297家“东方信息苑”的11000余台电脑,举行了“上海市侨法知识趣味问答”活动。单3月3日与4日两天,就有1112人次参加这一测试。

  如果说在社区的侨法知识趣味问答还比较“业余”,那么在上海侨务网上进行“上海市侨务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竞赛”更像是“专业”比赛,通过网上限时答卷、实名登记成绩、奖励优胜参与者的方式,吸引侨界人士及市民参与侨法学习,而市侨办系统内的公务员则必须参加比赛。市侨办相关同志透露:“知识竞赛的题目因其专业性而有较大的难度,其中的一些案例题,我们原本以为参赛的只会是侨务干部,而数据显示出其实更多的是普通市民的参与——截至目前全市已有8200人次参赛,其中普通市民有5000余人次,还有超过60人得到了满分。”

  在今年的侨法宣传工作中,上海市侨办和“干部在线学习”共同制作了课件,并计划纳入《干部在线学习城》的学习资源培训的课程,提高全市政府部门特别是涉侨部门干部对侨务法规和侨务工作的认识水平;印发《侨务法律法规汇编》和《涉侨政策问答》,仅3月3日当天向全市侨务干部和归侨侨眷发放13000册,并前往复旦、交大、华师大、华东理工、上海硅酸盐研究所、生科院等新侨聚集的高校院所播放flash宣传片;将于4月组织侨界代表人士参与“走进人大”活动,面对面宣传侨法、了解侨法。

  “为侨服务光靠我们侨办一家是不够的,我们希望借侨法宣传月契机,各部门形成合力,贯彻落实侨法精神,维护侨界合法权益”,上海市侨办负责人表示。(图片由上海市侨办提供)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 邮编:100037 联系方式:gqb@gqb.gov.cn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004版权所有 中国侨网技术支持
[京ICP备05072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