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首页 > > 正文

国务院侨办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2080号建议的答复

2017年09月05日 15:09    来源:国侨办网站

  中国有近4000万华侨华人分布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他们具有融通中外的天然优势,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力量,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作为中国政府专门负责侨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始终秉持“两个服务”宗旨,一贯重视发挥华侨华人的作用,遵循“积极引导、互利共赢”原则,引导华侨华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携手海外侨胞同圆共享中国梦。

  一、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办法和措施

  (一)推进丝路智库建设。我办属高校华侨大学、暨南大学先后成立丝绸之路研究院,其中华侨大学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是列入国家战略的“丝路”相关智库。研究院通过举办丝路经济论坛、海外华商中国投资峰会等活动,收集整理海上丝绸之路历史资料,打造丝路理论研究的学术高地和战略决策的重要智库。

  (二)加强海外情况调研。以委托办属院校和智库专家开展专项调研方式,了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重点华商、专业人士和社团政商状况等信息。采取组派服务“一带一路”工作小组的形式,实地了解华侨华人参与交通运输、港口、产业园区建设和仓储、货运代理、能源资源开发等主要领域的需求,以及与国内企业携手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具体项目信息,建设“一带一路”沿线侨商数据库和项目资源数据库。

  (三)制定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并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我办制定了《国侨办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建设规划2017年工作要点》鼓励和引导侨胞参与交通运输、港口建设、产业园区建设等“设施联通”的具体项目,促进在船舶、运输、仓储、货运代理以及能源资源开发等领域与国内企业开展对接合作。

  二、积极搭建平台,协调促进对接合作

  (一)发挥既有侨务经科活动平台作用。立足世界华侨华人工商大会,东盟华商会、武汉“华创会”、成都“海华会”等国侨办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十几个引资引智平台,为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华商在内的各方提供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务实合作的直接沟通交流机会,引导侨胞在国内外参与“设施联通”“资金融通”和“贸易畅通”等工程项目及“民心相通”民间沟通与交流合作。

  (二)稳步推进“侨梦苑”建设,打造对接基地和落地平台。在全国挂牌成立了16家“侨梦苑”,覆盖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布局的精华地带和重要侨乡,不但成为高科技侨商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的重要载体,还成为华侨华人承接“一带一路”具体项目的对接基地与落地平台。

  (三)推动建立“一带一路”华商组织协作网。为更好引导侨胞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国侨办已建成并上线运行华侨华人与“一带一路”建设专题网页,加快建设项目信息数据库以及信息发布平台,支持建立跨境电商合作联盟,并于2017年6月12-13日在北京举办第二届世界华侨华人工商大会和中国侨商会第4次会员代表大会,构建起“一带一路”华商组织协作网,为侨胞提供对接合作载体和有效机制。

  (四)支持侨商积极参与各类工业园区、自贸区建设。支持侨商参与建设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和福建泉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支持东南亚国家侨商企业与广西、云南边境地区点对点建设工业园区;支持东欧国家中小侨商建立跨境电商联盟,推动浙江设立侨商跨境电商试验区,引导海外浙商率先发展跨境电商和境外“公共仓”。

  三、加强宣介引导,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一)着力文化教育,促进“民心相通”。2014年,国侨办启动并实施海外“惠侨工程”,2015年起,国侨办开始实施“双语人才定向培养计划”“民心相通人脉涵养计划”,同时,大力开展“文化中国”系列活动,促进文化交流,拉近民心距离,增进传统友谊。

  (二)讲好“丝路”故事,促进“政策沟通”。支持和鼓励中新社加强与沿线媒体的交流合作,阐释“一带一路”建设的利益交汇点,最大公约数,提升沿线国家和民众对“一带一路”理念、原则的认识,更多获得当地的理解支持,更多培育知华友华力量,给广大华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营造更加友好的人文环境。

  (三)组织出访团组,为侨胞参与“一带一路”提供支持与协助。国侨办定期组织“海外人才为国服务博士团”参观考察,为“一带一路”建设建言献策、技术指导、寻求合作。定期组织经济与法律专家宣讲团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等侨胞聚集地巡讲,宣介中国“一带一路”政策。定期组织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小组赴沿线国家交流访问,为海外侨胞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咨询和帮助。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 邮编:100037 联系方式:gqb@gqb.gov.cn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版权所有 中国侨网技术支持

[京ICP备05072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