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4日 15:34 来源:中国侨网
答:华侨适龄子女可在北京公办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由各区县侨办开具解读证明,各区县教委依法安排借读,按有北京正式常住户口对待,不规定借读期限,免收借读费,并可按规定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华侨在国内的子女不适用上述正常。(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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