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1日 21:23 来源:中国侨网
答: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申请在京上中小学的,由各区县侨办开具《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书》,到各区县教委办理入学手续。每次批准的就读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批准的就读期满,继续在京上中小学的,提前一个月办理借读手续,升入高一级学校就读时,需重新办理借读手续。在京学习期间的费用,按照教委的相关标准缴纳。(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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