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05日 17:16 来源:中国侨网
答:考生是华侨身份的基础上,增加要求考生父母一方也应具备华侨身份。
同时严格执行国务院侨办有关规定,并由各地侨务部门审核,明确界定华侨身份,且明确华侨考生在住在国居留最短时间要求。
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截止报名结束日),2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OR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也可以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以2019年参加全国联招的华侨考生为例,报名前2年和5年分别指:2017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和2014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
1个月按30天计算,18个月即540天,30个月即900天。
特别提醒,对于具有华侨身份但实际一直在国内居住、学习或在住在国居留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能参加联合招生考试。但若符合国内高考报名条件的,可在国内参加高考。
【为侨服务 尽在侨宝】
中国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 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 | 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 | 中国致公党 |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
国家移民管理局 | 中国新闻网 | 中国侨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国专家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 邮编:100037 联系方式:gqb@gqb.gov.cn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版权所有 中国侨网技术支持
[京ICP备05072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