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首页 > 侨务问答 > 正文

华侨归国,子女是否可以接受义务教育?

2019年10月21日 10:58    来源:中国侨网

  根据2009年印发的《国务院侨办、教育部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其中规定今后华侨子女如果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将与大陆居民的子女一样,依法免缴学杂费。

  此规定所指的华侨子女,是指定居海外的中国公民的适龄子女。在国内监护人的选择上,按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顺序确定。此规定不适用于回国就读外籍子女学校或民办学校的华侨子女。关于就读材料的提供,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 研究并制定具体办法。对于外籍华人子女来华接受义务教育的,各省(区、市)可按照规定精神,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为侨服务 尽在侨宝】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 邮编:100037 联系方式:gqb@gqb.gov.cn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版权所有 中国侨网技术支持

[京ICP备05072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