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8日 14:22 来源:中国侨网
2014年印发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华侨学生在国内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华侨学生的身份由省级侨务部门认定;华侨学生可以在其父母出国前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进行身份认定并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应当根据华侨学生所持中国护照建立学籍,具体参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来源:《侨务政策法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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