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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卫生部发布入境新规

2020年11月12日 10:40    来源:中国侨网

  中国侨网11月12日电 据柬埔寨《柬华日报》微信公众号消息,当地时间11月11日,柬埔寨卫生部发出新通告,对入境乘客的收费标准和条件做出调整。

  具体规则如下:

  ——来自中国、日本、韩国、越南、泰国、美国和欧盟,并获得担保的外国籍商务人员、公司职员、专家和技术人员在入境柬埔寨须出示多项文件,包括:

  1. 出发前72小时内由医疗院所开具未感染新冠肺炎的健康证明;

  2. 付款担保书(由柬埔寨政府审发和认可);

  3. 柬埔寨驻外机构核发之有效签证。

  4. 在入境柬埔寨后被安排到指定的酒店入住,等待第一次核酸检测的结果。当检测结果呈阴性反应后,这些乘客将获许到申请担保表所规定的地点进行继续隔离。

  5. 抵达柬埔寨国际机场后,若入境乘客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担保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直到患者康复出院。

  ——普通无担保外国乘客入境柬埔寨后:

  1. 同样须出示健康证明、有效签证。

  2. 必须在指定隔离酒店和隔离所隔离观察14天(费用为每天60到75美元);此外,在隔离期间还支付其它费用,包括核酸检测、交通费、餐费等。

  3. 入境时,在机场预缴检疫隔离食宿及医疗保证金2000美元。如果有剩余,在结束安全措施执行后3天,卫生部将结算并归还给予乘客。

  4.入境人员须提前先向柬埔寨FORTE保险公司购买保期20天包含疫情治疗费用的医疗保险,保单费用为90美元,以及5万美元保额的健康保险;

  在隔离期间,凡是疑似感染或隔离第13天,卫生官员须对入境人员再次取样检测,以确保结束隔离时并没有被感染。

  ——持A级签证和B级签证的外交官员和国际组织人员入境柬埔寨:

  必须履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家委员会于今年8月5日有关修正持有A级签证和B级签证的外交官员和国际组织人员有关卫生安全措施。

  ——持柬埔寨护照或外国护照的柬籍乘客入境柬埔寨:

  1. 必须全面执行隔离观察14天的安全措施,在执行卫生安全措施期间全部免费;不必支付定金或购买疫情有关方面的保险;

  2. 如果申请在卫生部指定的酒店住宿,所有的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均自负。

  在隔离期间,凡是疑感染或在隔离第13天,卫生官员须对入境人员再次取样检测,以确保结束隔离时并没有被感染。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 邮编:100037 联系方式:gqb@gq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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