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中使馆提醒旅黑中国公民遵守黑山防疫规定

2021年01月18日 16:50    来源:中国侨网

  中国侨网1月18日电 据中国驻黑山大使馆网站消息,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黑山现实行包括以下条款在内的入境及防疫规定:

  1、入境黑山无需持新冠病毒检测证明,入境后应严格遵守黑方出台的健康告示,黑山官方对旅客可否入境具有最终解释权。

  2、每日22:00至次日05:00禁止离开住所(不适用于经批准的特殊情况)。餐饮等各类商家营业至20:00。

  3、前往各类室内外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包括出租车)均需佩戴口罩。

  4、各类商家严格限流,各类室内外公共场所严格保持2米社交距离。

  5、禁止举办婚礼、生日等各类室内外聚集性活动。

  6、禁止赴医疗、社保、福利等机构探视。

  7、如发生呼吸道感染症状,建议先电话联系附近医院并遵从医嘱,不冒然前往医疗机构。

  上述规定仍在动态调整,请务必以黑山政府官网登载的完整版规定为准。

  中国驻黑山使馆提醒在黑和拟来黑中国公民遵守黑山入境及防疫规定,加强防护、切莫大意,妥善安排行程,避免因规划失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在黑期间有发热、咳嗽、气促等不适症状,应立即与医疗机构取得联系,并遵医嘱采取下步计划。黑山24小时急救电话:124,新冠疫情咨询专线1616(每日8-23时)。

  中国驻黑山使馆领事业务咨询电话:+38220609276、+38220609275。如遇紧急情况,可拨打使馆24小时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38269183007、+38269845268。如有相关需要,请与使馆联系,使馆将提供必要咨询和帮助。

  中国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86-10-12308、+86-10-5991399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 邮编:100037 联系方式:gqb@gqb.gov.cn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版权所有 中国侨网技术支持

[京ICP备05072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