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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加拿大使馆将受理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相关申请

2021年01月28日 16:32    来源:中国侨网

  中国侨网1月28日电 据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网站消息,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艺术类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和部分国外合作项目等将继续面向在加拿大留学人员进行选拔。各项目选派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有关项目专栏(www.csc.edu.cn/chuguo)公布。现将使馆受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中国驻加拿大使馆教育处负责在驻加拿大使馆领区(渥太华首都地区、萨斯喀彻温省、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省、新斯科舍省、爱德华王子岛省和努那武特地区)高校学习的自费和国家公派中国籍留学人员的申请、审核和推荐工作。

  二、有关项目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1. 选拔范围

  高水平项目或艺术类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艺术类项目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自费留学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学制为一年的硕士研究生除外)的学生。

  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申请时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现任指导教师同意函。

  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使馆申报。

  2. 时间安排

  2021年3月10日0时-31日24时(北京时间),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4月-5月,专家评审。

  5月底,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材料。其中高水平项目中外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时间略晚于该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的录取时间。

  3. 注意事项

  高水平项目和艺术类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不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此部分人员申请时应已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艺术类项目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学费资助。

  高水平项目、艺术类项目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以下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申请人为硕士在读,但不属于应届硕士的;申请人硕士毕业已经离校回国的;申请人已进入博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外方未免除学费或未提供全额学费资助的。

  艺术类项目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以下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申请人已进入硕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申请人虽为硕士一年级,但学制仅一年的。

  (二)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该项目分为两个渠道: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组织合作渠道。

  1. 选拔范围

  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面向国外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选拔。申请时须已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岗位正式录取通知,且剩余实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组织合作渠道面向国外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含毕业一年内学生)选拔。申请人无需提前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但应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明确1个意向岗位。

  2. 时间安排

  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申请人可随时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网上报名,同时向使馆发送邮件进行申报说明。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渠道,申报受理时间以届时公布的选派办法为准,不再单独发放遴选办法。请随时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有关信息。

  (三)国外合作项目

  请登录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项目检索”专栏查询详细信息(https://bg.csc.edu.cn)。

  三、选拔办法及工作安排

  对在外留学人员,采取“个人申请、驻外使(领)馆审核推荐、国内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疫情期间为减少外出,不再要求邮寄纸质材料。请在系统平台内提交所有电子材料,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和真实,不真实、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因疫情原因滞留在国内的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留学人员,视同正在国外留学的人员。

  录取结果将通过国家留学网和信息平台公布,申请人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咨询电话:1-613-7833555

  电子信箱:xuzhiqiang166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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