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全美中国和统会联合会支持《反分裂国家法》

2005年3月15日

    
    全美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联合会会长程君复,理事长池洪湖暨全体同仁3月14日致函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国全国政协常委会,祝贺和支持人大会议庄严通过《反分裂国家法》。
    
    来函说,中国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履行神圣职责,成功地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庄严时刻。在“反对台湾独立,促进祖国统一”历史发展中,是一个影响深远的新步骤,一个意义重大的里程碑。全美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联合会同仁欢欣鼓舞,敬贺和赞赏“两会”成功召开,敬贺和拥护《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
    
    来函说,在“两会”期间,胡锦涛主席面对新情势,开拓新思路,推动新发展,提出和阐明了发展两岸关系的四个“决不”意见,受到国内外、台海两岸和世界华人华侨的高度重视和评价。温家宝总理在政府报告中阐明包括台海和平统一在内的一系列国策,引起广泛关注和热烈赞评。我们完全赞成,坚决拥护。
    
    全美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联合会表示,世界上任何主权国家,都有权立法维护国家的统一,绝不容忍,更不允许任何分裂国家的言行。台湾问题全然是中国的内政,任何外国无权无理无法干涉。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海峡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任何分裂祖国的行径都违反中华民族的意志,违反全体中国人包括海外中国人的愿望,也影响台海两岸发展,伤害两岸人民福祉。
    
    来函最后表示,《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实际上是为台海两岸防大乱于未然,戡大乱于危急。我们坚定的立场是,支持祖国为《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和执法的凛然民族大义。我们最大的愿望是,争取两岸和平统一。(华声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 邮编:100037 电话:86-10-68327530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004版权所有 中国侨网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