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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先进事迹

    
    多年来,江苏省侨办始终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和为侨服务的统一,推动侨务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为江苏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
    
    一、团结紧、效率高、风气正,树立新时期侨务干部队伍新形象
    
    江苏省侨办有一个凝聚力强,富有战斗力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思想解放,思路开阔,班子成员讲团结、顾大局,干事业一条心、抓工作一盘棋、谋发展一股劲。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机关干部学习培训,不断开阔眼界,增长学识。5年来,省侨办共举办了5期侨务干部培训班,对全省400余名侨务干部进行了培训。重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常抓常新,办机关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议事制度、干部任用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宾客接待制度等,强化了机关内部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2003年5月13日至6月26日,省侨办以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为主题,组织开展了机关作风建设教育活动,营造了“宽松向上的思想环境、团结高效的工作环境、文明健康的办公环境”,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团结一心谋发展的积极性。
    
    二、借外力、创条件、促发展,为全省侨务工作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为促进社会各界重视和支持侨务工作,省侨办主动争取支持,为全省侨务工作发展创造有利条件。2002年,省侨办配合省人大民宗侨委修订完善了《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经省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侨务工作,省委李源潮书记提出明确要求:“侨务工作要为全省经济建设、实现江苏‘两个率先’多做贡献;要为宣传江苏、提高江苏的国际知名度多做工作;要为凝聚侨心、为广大侨胞多做服务”。省侨办利用多种形式广为宣传,在全省引起很大反响,营造了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侨务工作的良好氛围。在中办发[2002]11号文件以后,省侨办以此为契机,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了贯彻的《实施意见》,省委书记、省长作了重要批示,2002年8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外侨务工作的意见》有力地推动了江苏国外侨务工作的发展。2002年8月28日,国务院侨办向全国转发了江苏省“两办”的《意见》。在省侨办的积极争取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贯彻落实《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实施办法》的配套性文件。《关于企事业单位在改革转制中对归侨工作安排的意见》、《关于城镇归侨侨眷私房拆迁安置的意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获准出境定居一次性离职费计发问题的通知》、《关于工龄满30年的归侨职工退休后补足原工资等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关于回国满三十年老归侨探亲路费报销问题的通知》、《关于解决我省困难归侨生活问题的意见》,并率先在全国出台了“三侨生”参加高考增加20分录取的照顾政策。这些配套政策的实施,为保护全省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帮助解决他们实际困难创造了有利条件。
    
    自2002年开始,省财政每年都专项拨款50万元,用于困难归侨的救济补助。2000年,省政府专门拨2,300多万元为省侨办购买了办公楼,大大改善了机关办公条件,同时,建设了建筑面积近1,000平方米的“华侨之家”。2003年,参加活动的华侨华人、归侨侨眷近4,000人(次),受到各方好评。
    
    三、招侨资、引侨智、用侨力,侨务资源服务经济建设成效显著
    
    坚持以国外侨务工作为主导,加强同华侨华人的联系与交流,海外联谊工作得到不断深化与拓展,每年组团或参团出访数十个国家和地区,接待来访侨胞15,000余人(次)。充分利用侨务资源,积极配合、参与政府举办的对外招商活动,为促进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江苏与海外华商与专业人士的交流与合作,省侨办创新活动载体,积极构建与海外华商对接的“平台”:一是创新江苏侨务活动品牌。连续6年举办了“海外江苏之友”活动,每年都组织来自世界各地的几百名华侨华人在江苏各地参观考察,组织他们参加各类引资引智活动,让他们亲身体验江苏各地的经济发展和城乡面貌,促成了一大批合作项目。二是扎实做好侨港资企业的服务。利用华文传媒,宣传江苏投资环境,吸引海外侨胞关注江苏发展,关心和支持江苏建设;表彰对江苏省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侨港资企业;通过提供信息、政策维权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侨资企业扶持力度,调动了侨商在江苏发展事业、扩大投资的积极性。三是充分发挥“省海外交流协会”的作用。通过“省海外交流协会”换届,扩大规模,提高层次,做大、做强与海外交流的“大平台”。
    
    近5年来,通过全省侨办系统的积极努力,引荐成功的外资项目累计达350余个,协议利用外资40多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8亿美元。全省侨港资企业占外商投资企业的50%以上。
    
    四、懂侨心、知侨心、暖侨心,为侨服务工作扎实有效
    
    为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护侨、保护侨益”的良好氛围,省侨办加大侨法宣传贯彻力度,近5年来,组织侨法咨询、知识竞赛、侨法讲座等各类侨法宣传活动16场(次)。为积极探索侨务工作社会化有效途径,推动社区侨务工作发展,省侨办不断深化社区侨务工作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探索出了一套“社区为侨服务、侨为社区服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目前,全省已有9个市开展了社区侨务工作,部分市区已将社区侨务工作延伸到乡镇。2002年,江苏有6个街道社区侨务工作获得国务院侨办的表彰。
    
    省侨办秉承为侨服务的宗旨,切实为侨办实事、办好事。5年来,省侨办共办理归侨、侨眷来信400余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500余人次,办结率达95%以上,解决了很多涉及侨房拆迁安置、退休待遇、归侨子女就业、祖坟迁移、医疗报销等热点难点问题。对150余名“三侨生”进行身份认定和升学协调,入学率在90%以上。筹措资金220万元,用于困难归侨生活补助,为稳定社会、凝聚侨心、汇聚侨力发挥了重要作用。2002年,江苏省侨务信访工作获国务院侨办“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五、重引导、强管理、护侨益,华侨捐赠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为依法管理华侨捐赠工作,维护捐赠者的权益,推动全省华侨捐赠工作健康发展,省侨办制订了《江苏省华侨捐赠条例》,2003年又制定了《关于加强华侨捐赠管理工作意见》,并统一印制了《江苏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项目确认书》、《华侨、港澳同胞、华人捐赠项目备案登记表》,使华侨捐赠管理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为推动苏北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省侨办在苏北地区开展了改造乡村小学的“构筑基础教育计划”工程,得到华侨华人的积极响应。
    
    通过对华侨捐赠工作的积极引导、认真协调和热忱服务,进一步激发了海外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通过捐赠支持家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热情。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来,全省共接受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捐赠公益事业款物折合人民币4.3亿元,用于全省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与前几年相比,华侨捐赠呈稳定上升趋势。截止2003年底,“构筑基础教育计划”工程共引进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捐赠资金2,263余万元人民币,在12个县新建、改造了286所学校,受益学生达10多万人。
    
    六、拓阵地、弘侨声、强造势,侨务文宣工作有声有色
    
    近5年来,省侨办先后在美国《侨报》、法国《欧洲时报》、巴西《南美侨报》、加拿大《环球华报》开辟了“中国江苏”专版,每年以200余个版面的文字图片报道量,向北美、欧洲和南美洲与江苏经贸往来较多的主要国家,宣传江苏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成就,宣传江苏的旅游资源和风土人情。2003年,省侨办加大侨务宣传工作力度,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做了近千篇(次)侨务新闻报道。在美国纽约中文电视台开办的“中国江苏”专栏节目,得到原国家主席江泽民同志的充分肯定。省侨办主办的《华人时刊》(月刊),发至50多个国家、地区的我驻外使领馆和当地侨团、侨报、侨校。省侨办建设的“江苏侨网”页面浏览量在全国侨网中排在前列。为推动华文教育发展,省侨办配合南京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成立了“海外基础教育(中小学)实践基地”,形成全国独一无二的“大、中、小、幼”兼备的华文研究与教育体系。自1999年以来,省侨办每年都组织有数百人参加的海外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到江苏各地参观访问和修学旅游。连续两年,组织了200多人参加的“香港青年江苏行”活动。2003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中央驻港联络办主任助理王如登亲自带团来访,省委、省政府领导亲切接见了考察团成员,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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