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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团”凸显政府服务

文/刘利君

    6月17日,人民大会堂。20名律师从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国务院侨办主任陈玉杰等领导手中接过"特邀律师聘书"。这是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为华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成立仪式上的一幕。
    
    “我们希望借助‘法律顾问团’,切实维护华侨华人在境内投资的各项合法利益,推动华资企业更快、更健康的发展;通过法律宣传,以及各种维护侨胞权益的实践,在海外树立中国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促进更多海外企业来华发展。同时,也希望通过‘法律顾问团’,不断提高侨办依法行政、‘依法护侨’工作的水平。”国务院侨办副主任李海峰如此解读成立“顾问团”的初衷。
    
    “法律顾问团”依法护侨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始终是投资内地的生力军,截至2005年1月,全国引进外资创办的51.2万家三资企业中,由海外侨胞、港澳投资者创办的约占70%;全国直接利用的5661.96亿美元外资中,来自海外侨胞、港澳投资者的资金约占60%以上。
    
    随着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加速在境内投资,他们遇到的经济纠纷也时有发生,甚至遭遇一些侵犯华资企业利益的恶性案件。这不仅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也影响了中国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
    
    1999年在"为侨资企业服务行动年"中,侨办处理了一批涉侨纠纷重点案件,效果很好。从那以后,为侨处理经济纠纷被纳入侨办日常工作当中。2002年,侨办出台了《涉侨经济案件协调处理工作暂行办法》,使华商"投诉有门,解决有人,处理有期"。据统计,国侨办经科司每年协调处理的经济纠纷就有近200件。
    
    今年2月,在全国侨务工作会议上,唐家璇国务委员在讲话中强调指出:要“保护海外侨胞在境内的合法权益,特别要维护海外华商在华投资的各项利益。”要“本着‘侨胞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受理华商的投诉,积极协调解决;对典型侵权案件,务必一查到底,限期解决,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积极探索有效的工作机制,从体制和制度上维护华商的合法权益。”
    
    3月,国侨办正式启动筹办"为华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着手构建华资企业法律服务网络,最终遴选出20位律师作为首批"法律顾问团"特邀律师。首批“特邀律师”中13人来自北京市,其余7位分别来自上海、天津、江苏、福建、湖北以及广州、深圳等省市。首批"特邀律师”具有明显的特点:一是在各自专业领域具有较深的造诣,成就突出,在业界享有良好的声誉和影响。许多律师还在各级律师协会或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如:彭雪峰律师为第六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洪超律师为第六届、第七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庞正中律师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王俊峰律师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等。二是专业结构合理,适应为华资企业服务的各种需要。律师们分别来自民法、商法、刑法、银行法、环境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海商法以及WTO、国际贸易仲裁等多领域。三是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为华资企业服务的实践经验,如朱洪超律师是上海市侨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张盈律师是天津市侨商会法律顾问,许东耕律师是江苏省维侨法律服务律师团副团长等。
    
    特聘律师在履行职责时,一些工作是属于义务性、公益性的,也有的是有偿的。根据工作任务以及“法律顾问团”成员分散在不同的城市和单位的特点,今后的工作主要采取集体活动、分组活动与授权独立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体活动包括召开“法律顾问团”全体会议,参加国侨办举行的侨务经济大型活动等。分组活动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法律顾问团”成员参加有关活动,如开展与境外律师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到华商集中的地区考察、宣讲法律知识、为华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独立活动主要是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受国侨办委托,独立办理相关案件。
    
    “我们希望能在全国构建一个法律网络,更好地为华商和华商投资企业服务。法律服务团不仅仅是打官司,更多地是从法律层面帮助华商更好地在华投资,我们的目的是使华商尽量少打官司,最好是不打官司,”国侨办经科司副司长谭天星说。
    
    服务成为政府工作职能
    
    “侨务工作的宗旨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坚持为国家大局服务和为侨服务的统一。”国务院侨办副主任李海峰说。
    
    以经贸领域而言,侨务部门通过提供信息、咨询政策,牵线搭桥、促进合作,排忧解难、维护权益,积极为华侨华人与中国开展经贸合作、科技交流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使华商在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商机中实现双赢。近几年来,国侨办联合中央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举办“华商企业科技创新合作交流会”,“东盟华商投资西南项目推介会”;组织“全国百家明星侨资企业”评选表彰活动;开展为侨资企业服务行动年;进行全国性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投资企业普查,以及推动成立全国性侨商组织等。为增进东盟华商对中国发展商机和相关政策、法律的了解,还组织了“中国经济专家访问团”,赴东盟地区为华侨华人举办有关中国法律、政策知识的讲座活动;每年举办“海外华裔新生代企业家中国经济高级研修班”等。这些举措使侨办赢得了“侨胞之家”的美名。
    
    与国侨办一样,现在中国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部门,都在悄然转变职能,政府的服务功能越来越凸显,政府官员的服务意识越来越明确。为了更好地服务公众,各级政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积极主动进行信息化特别是电子政务的建设。服务亦成为政府部门的关键词。今年3月,吉林省长洪虎在赴北京向部分企业界推销吉林时,特别承诺的一点即是:“投资吉林一定会赚钱,政府服务一定会更好。”而像洪虎一样的地方官绝不在少数。
    
    独立民意调研机构零点调查公司推出的《2004年中国居民评价政府及政府公共服务研究报告》也显示,中国高层力推的政府转型已经初见成效,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得到公众好评,公众对政府工作表现满意度逐渐提升。在这份报告中,居民对中央、省(直辖市)这两级政府的工作表现与服务水平满意的比例分别为86.1%和75.0%;零点调查公司于2003年曾做过同题调查,2003年的调查结果显示,对区县政府和乡镇政府工作表现不满意的城乡居民占被调查者的比例分别达到了42.1%和51.6%;而2004年,同比则分别降为31.6%和38.4%。有专家分析,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以及农村税费改革,是城乡居民对政府工作表现满意度提高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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