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定高新技术范围是什么?
2004年9月27日
第五条 科技管理部门在下列范围内认定高新技术: (一)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 (二)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 (三)光电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 (四)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 (五)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 (六)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 (七)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 (八)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 (九)基本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 (十)医药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 (十一)其他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本高新技术范围将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由国家科委进行补充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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