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优秀项目和项目启动资助经费经评审确定后,由国家人事部全额下拨至有关地区和部门,并由地区和部门将款项一次性拨付给受助者所在单位。 小额资助经费由国家人事部按年度下拨给有关地区和部门,由地区和部门根据评审结果,将资助经费拨付受助者所在单位。 为国服务经费和需要国家人事部支持的部分留学回国人员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际旅费,由国家人事部审批后按照实际需要额度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