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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务政策法规工作交流会在杭州召开 许又声出席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 2008年09月03日

  九月二日上午,中国部分省区市侨务政策法规工作交流会在浙江杭州召开。国务院侨办副主任许又声在会上表示,侨务立法是服务华侨的重点工作,坚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十六字原则将有利于新时期侨务“国内国外一起开花、一起结果”局面的早日到来。

  自侨办恢复以来,侨务工作的推进与侨务政策出台分不开。特别是早期,由于侨务工作无法可依,出台了各类政策为侨务工作出力不少。许又声认为,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侨务法规建设不断健全,新形式下侨务政策法律工作有得也有失,“此次会议的召开,正是希望通过经验交流推动各地侨务建设工作的发展。”

  来自浙江、广东、山东等五个地市的侨办在会上介绍了近年来的工作经验。许又声表示,保护侨商投资权益已被列为侨务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许又声告诉记者,国侨办已参照国台办对台商的保护措施出台了相应规章,各省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制定具体法规。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在海外约有三千万华侨、华人以及港澳同胞,居住在一百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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