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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记者从(陕西)省人社厅获悉,我(陕西)省留学人员企业经理人扶持计划项目启动。对于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陕西省将一次性给予创业扶持资金50万元;对于确定的优秀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扶持资金20万元。
按照该项扶持计划,每年将从我(陕西)省省高新技术开发区(示范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集群(园区)、全省各类企业从事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中遴选出一批优秀留学回国人员进行专项资金扶持,逐步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留学人员高新技术企业,培养一批专业素质高、技术前景好、海外联系广、熟悉国际运作规则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扶持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熟悉相关领域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含3年);企业注册资本现金资产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含个人技术股份);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同时,各高新技术开发区(示范区、创业园)、各市(园区)至少按照省上扶持资金1:1的比例配套。(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