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日本政府设立多种补助金 华侨华人和留学生也可领取

2020年05月18日 16:53    来源:中国侨网

  中国侨网5月18日电 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在疫情期间,日本许多企业停业,也有一些企业破产。为此,日本政府设立了多种补助金。这些补助金,在日长期生活的华侨华人和留学生等也都有份。

  一、2020年度第二次补充预算案新增补助金

  5月14日晚的记者会上,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宣布,先前对全国47个县发布的“紧急事态宣言”将部分解除,北海道、埼玉、千叶、东京、神奈川、京都、大阪、兵库8个都道府县的“紧急事态宣言”将继续维持。对于因为疫情而休工的员工们等受影响人士,政府将提供补贴。

  安倍指出,为了帮助受疫情影响人士,政府将扩充雇用调整补贴金,将上限从每日8000多日元提高到每日1.5万日元,相关人士可以直接申请。此外,靠打工维持学习生活的学生们的状况也非常严峻,政府也会提供补助。

  由此,停工的人们一个月可以得到上限为33万日元的雇用调整补贴金,即上限额1.5万日元×22个工作日,高于失业补贴金。失业补贴金的每日上限额度为8330日元。

  除了补贴中小企业和个体户的房租外,日本政府还将增加地方交付金。这项新制度的创设,大致会在5月27日的内阁会议上敲定,并将在6月17日闭幕的国会期间通过。

  针对由于打工机会减少而生活艰难的学生,日本政府将为他们每人发放10万日元补贴金,特别困难的发放20万日元。对于由于饮食店等休业而难以销售自家作物的农民,也将支付最高100万日元的补助金。

  二、日本已经实行的补助金面对个人

  1、特别定额给付金

  除日本公民外,在日本拥有长期在留资格的,可在住民基本台账上登录的外国人也可每人得到10万日元。

  2、儿童补助金

  这是针对有小孩家庭的补贴。一个小孩可以获得1万日元补助金。疫情发生之前,日本政府给有小孩的家庭每个月支付补助金,而这次疫情补助是额外的。

  3.住宅确保补助金

  由于休业等导致收入减少或失业的人,由于无法缴纳房费担心失去住所的人,原则上有3个月(最长9个月)的房租补贴,从4月20日即可开始申请。

  4.面向个人的紧急小额贷款和综合支援资金

  主要针对因为休业等原因造成收入减少的、为了生计需要贷款的家庭。两人以上的家庭最多贷款80万日元,单身家庭最多60万日元。该申请已经于3月25日开放。

  5、国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保险、护理保险的减免

  这该贴以年收入来判断,但因为疫情的影响也有针对性特例,比如可以2020年2月份以后任意1个月的收入计算,以1个月的所得乘以12的金额来作为年收入额,可判断是否有条件申请。

  6、由于生活困难不能支付的公共费用可以延期支付

  国税、地方税、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用、日本放送协会(NHK)收视费等的各种公共费用的支付可以延期。

  7、已签订工作契约却无法工作的家长可获定额补助金

  因为疫情影响而在家照顾小孩的、已签订工作契约却无法工作的家长,每天可获得4100日元定额补助金,申请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2020年9月30日。

  面向个人事业主和中小、零细企业的补助金

  1、持续化补助金

  主要针对事业收入和2019年同期相比减少了50%销售额的业主。其中个人业主可以申请最多100万日元,企业可以申请200万日元,资本超过10亿日元的大型企业不在补助范围内。申请时间为2020年5月1日-2021年1月15日。

  2.雇用调整补助金

  主要针对由于疫情等影响无法持续雇用雇员的企业。如果都道府县对企业要求停业,而该企业仍然保持雇用100%的雇员,可以得到100%的补助金。此项补助的申请时间是4月1日-6月30日。

  3、借贷

  对于因销售额减少无法支付房租、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实行实质上无利息、无担保的融资,最长5年。范围包括日本政策金融公库、地方银行、信用金库、信用组合,从5月开始实行。

  4、国税、地方税的延期缴纳

  销售额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的业主,国税、地方税可以延期一年缴纳。

  5、固定资产税的减免

  销售额减少的业主,固定资产税可以在下一年全面免除或免除一半。

  6、因疫情导致学校放假的对应补助金

  2月27日至6月30日期间,部分企业雇员因学校停课或孩子患新冠肺炎需要照顾孩子而休假。按照“劳动基准法”规定,企业主需要支付全额工资,该补助正是针对此类企业主发放。申请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2020年9月30日。

  7.劳动方式改革推进支援补助金、远程工作等

  主要用于支持因疫情远程办公的中小事业主购买在家办公的设备,最高补助300万日元,申请时间为2020年4月1日-2020年12月1日;为应对疫情进行相应措施的最高补助100万日元,申请时间为2020年3月9日-2020年5月29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 邮编:100037 联系方式:gqb@gqb.gov.cn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版权所有 中国侨网技术支持

[京ICP备05072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