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15日 17: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解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分七个部分三十条,明确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总体要求及重点领域的具体举措。
【解说】《意见》出台后,人民法院将如何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王淑梅在介绍相应举措时提到,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纠纷案件,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
【同期】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王淑梅
推动建立“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的货物进出境管理制度,保障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实施。妥善处理在大幅放开外商投资领域时产生的涉及外资(准入)限制的适用法律问题,依法认定外商投资合同效力,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司法解释,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
【解说】在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王淑梅介绍会加大保护力度,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同期】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王淑梅
依法审理产权纠纷案件和跨境投资、融资担保、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等民商事、知识产权案件,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企业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行政审判和刑事审判中,切实保护投资者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各项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解说】在跨境资金方面,王淑梅介绍要保障其流动自由便利,依法稳妥化解金融纠纷。
【同期】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王淑梅
加强与金融监管机构沟通协调,支持科技金融政策、产品和工具创新,支持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实施。
【解说】系列举措中,王淑梅提到,促进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加强对数字货币、虚拟货币等新型财产的保护。
【同期】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王淑梅
促进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依法审理与数据有关的各类纠纷案件,依法服务数字经济发展。妥善审理互联网交易纠纷案件,加强对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新型权益的保护,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新型权益保护的价值引领作用。
(记者 单璐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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