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葡华报:复印公民证件需按照法律要求 注意保护隐私

2021年04月27日 10:50    来源:中国侨网

  中国侨网4月26日电 据葡萄牙《葡华报》微信公众号综合编译报道,在过去4年来(由2017年7月至今年3月期间),葡萄牙登记及注册局(IRN)收到多达91起违规复印公民身份资料的举报。因此,为了保护私人资料不被外泄,该机构警告民众,要小心保护个人身份隐私,以免被人利用身份资料犯案。

  消费者权益协会专家表示,他们首先建议消费者签订任意合同时,例如与水务公司签订供水合同,或与电信公司签订电信合同时,不要让对方提取相关公民证件以作复印。

  影印或数字化复制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必须在法律明文规定下,以及由司法机关或该公民证件持有人的同意下,才允许通过复印或数字化的方式复制公民证件。

  根据国家身份资料保护委员会在官方网页上刊登的公告,所有市民在被要求复制公民身份证明文件时,可以向该机构表明,如果要获取当事人的身份资料是否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

  另一方面,国家数据资料委员会亦在其官方网站上就复制身份证事宜作出了相关的建议,当任何公民被要求复印身份证时,都应该向相关实体表示需为此拿出其相关的法律依据,而该实体不应仅仅援引某某法律,而应该出示该法律的详细条文。

  如果在没有详细的法律条款情况下,可以要求该实体提供顾客意见簿投诉,或向警方投诉。国家登记与注册局IRN负责起诉及执行罚款程序。

  葡萄牙从2007年开始,出台法律规定,在未得到当事人同意下,禁止利用公民身份证明影印件作其他用途。而公营机构或者私人企业在需要核实持证人的身份证明时,不可扣留或保存该当事人的公民证明。

  该法律于2017年进行了修改,在未得到持证人同意下复印或传真复制公民证(持证人的同意必须是出于自愿的),可被处以250-750欧元罚款,但法律明文规定司法机关同意的情况下则除外。

  时至今日,公民在购买智能电话、签订相关服务合同或在学校报名上课时,被要求复印持公民证明的事件并不罕见。葡华报提醒广大侨胞,在遇到以上情况时一定提高警惕,避免个人隐私资料外泄。(谭祖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 邮编:100037 联系方式:gqb@gqb.gov.cn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版权所有 中国侨网技术支持

[京ICP备05072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