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关于举办第七届全球华语朗诵大赛的通知

2024年02月21日 16:23    来源:中国侨网

  中国侨网2月21日电 据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微信公众号消息,全球华语朗诵大赛由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主办,自2018年至今已连续举办六届。数万名华裔学生通过参加大赛得到锻炼,收获成长;众多华教机构通过组织赛事,宣传本机构教学理念和成就,提升知名度,扩大影响力,得到学生、家长及当地社会的更多认同和信任。经过主办方和参与方多年努力,全球华语朗诵大赛已经成为华裔青少年展现语言能力、树立民族文化自信的重要舞台,也成为华文学校展示教学成果、交流教学经验的有效平台。

  2024’第七届全球华语朗诵大赛将于2月28日启动,欢迎海外华文教育机构组织学生报名参加。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

  国内协办单位:北京世侨优越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资助单位:完美(中国)有限公司

  二、赛程

  1.2月28日至3月20日,海外承办申请。

  请有承办意向的机构登录“云上华文”平台(www.clefcloud.com/)填写承办申请,报名通道将于2月28日开放。主办方对承办申请进行审核,于3月28日前公布确定的承办机构名单,组建承办微信群。过审的机构将获得承办机构专属码,用于获取云上华文平台朗诵大赛专属页面中相关学习资源。

  2.3月28日至5月18日,初(复)赛。

  承办机构根据当地情况组织线上或线下比赛,并据参赛人数决定是否举办复赛。承办机构于5月18日前完成评比,通过“云上华文”平台提交评比结果。《初复赛参赛选手统计表》和《决赛选手作品信息表》可在“云上华文”平台和承办微信群下载。

  在此期间,海外承办单位可凭专属码登录“云上华文”平台全球华语朗诵大赛专属页面体验系列配套学习资源,其中包括针对学生的朗诵水平测评功能及朗诵分级培训课程,更精准的对参赛选手进行辅导,同时新增了针对各承办机构辅导教师的培训课程。请承办机构充分利用朗诵专题页面中提供的资源,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练习,主办方会在专属微信群中回答承办机构和参赛选手提出的相关问题。

  3.5月19日至6月9日,决赛。

  主办方根据各承办机构实际参赛人数按比例分配的决赛名额,组织专家按比赛规则对决赛作品进行评审。

  4.6月10日至7月5日,优秀作品展播、公布获奖名单、发放获奖证书。

  5.7月至8月,朗诵集结营。

  主办方将邀请部分优秀选手及指导教师来华参加为期12天的朗诵集结营(往返国际旅费及落地点抵离集结点的机票费用自理,抵达集结点之后的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集结营具体日程安排待定。

  三、比赛规则

  1.参赛资格。

  在海外出生或在海外定居的3岁至18岁华裔青少年(在华校就读的非华裔青少年亦可报名参赛)。

  2.组别。

  大赛只设个人项目,不设集体项目。设置4个组别:

  (1)幼儿组:3-6岁(2017.8.1至2021.7.31期间出生);

  (2)少儿组:7-10岁(2013.8.1至2017.7.31期间出生);

  (3)少年组:11-15岁(2008.8.1至2013.7.31期间出生);

  (4)青少组:16-18岁(2005.8.1至2008.7.31期间出生)。

  除幼儿组外,其他3个组别的参赛选手截至比赛启动时,须在海外连续居住满3年以上。

  3.作品选择。

  选手可选诵中外文学艺术作品,或自创作品,避免涉及易引发争议的敏感话题。

  4.语言要求。

  为突出华裔青少年身份特征,选手在朗诵中可少量使用住在国官方语言(不超过作品总时长10%),并在其后以中文译文诵读;选手可部分使用在中国有较大影响力的方言(不超过作品总时长20%),如粤语、闽南语、潮州话、客家话、福州话、温州话、青田话等南方语系方言,并在其后将方言内容以汉语普通话诵读。

  5.背景音乐。

  选手可选用纯旋律音乐作为朗诵背景音乐。

  6.影像要求。

  作品视频须一镜到底,横屏拍摄,MP4格式,幼儿组作品时长不短于60秒,其余组别作品时长不短于90秒。以作品名称+选手姓名+参赛组别命名。

  7.奖项设置。

  等级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

  单项奖:按组别设置最具潜质奖、最佳风采奖、最佳形象奖;

  优秀组织奖:主办方根据承办机构对赛事的组织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8.奖励办法。

  (1)根据比赛成绩和各赛区参赛选手数量分配集结营名额。

  (2)向晋级决赛的选手颁发电子版荣誉证书,向其他参赛选手颁发纪念证书,纪念证书由承办机构发放。

  (3)部分优秀作品将在国务院侨办网站、“云上华文”平台、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微信视频号等平台展示,基金会也会将优秀作品向国内各大媒体进行推荐。

  9.宣传要求。

  承办机构要注意收集赛事过程各类素材,加强对赛事的宣传,积极扩大赛事影响。

  四、特别声明

  1.选手提交参赛视频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选手在视频中的肖像使用权,主办方承诺视频仅用于与大赛相关的媒体宣传活动。

  2.参赛选手按照年龄分组报名,不得降级虚报组别;请勿在不同承办机构重复报名参赛,否则将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3.主办方享有赛事全过程的其他权益。

  4.主办方享有本次赛事最终解释权。

  五、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老师,电话:13121692593,微信:shao953179829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6600067539(微信同号)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8310325261(微信同号)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8610145100(微信同号)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13911028623(微信同号)

  联系人:别老师,电话:18614095327(微信同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 邮编:100037 联系方式:gqb@gqb.gov.cn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版权所有 中国侨网技术支持

[京ICP备05072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