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为贯彻落实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加大“依法护侨”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为华资企业服务水平和成效,推动海外华商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根据国务院侨办2005年工作要点,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筹备成立了“为华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以下简称“法律顾问团”),并于6月17日在京举行了“法律顾问团”成立大会暨特邀律师聘书颁发仪式。 法律顾问团的宗旨是借助法律专业工作者的优势和力量,提高为华资企业服务的水平,依法维护华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融资、生产经营、经济贸易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推动华商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法律顾问团的主要职责为:义务为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涉侨经济事务和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法律咨询;义务为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维护华商合法权益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参加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组织的向华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维护华商合法权益的公益活动;义务为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介绍的华商提供一般性法律咨询;根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介绍和双方协商,有偿为华商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介绍的特殊涉侨经济案件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办理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交办的其它法律事务。 首批“法律顾问团”特邀律师由国家司法部门以及有关地方侨办根据特邀律师聘用条件进行推荐,经相关部门遴选而出。首批特邀律师20人,分别来自北京、上海、天津、江苏、福建、湖北及广州、深圳等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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