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纪念《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15周年
2005年9月5日
9月2日上午,江苏省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施行15周年座谈会在南京召开。江苏人大副主任方之焯以及江苏省侨办等“五侨”单位、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及省级机关23个部门的官员出席。 方之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全国和江苏《实施办法》及《江苏省华侨捐赠条例》的颁布施行,是侨务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侨务法律法规的先后施行,明确新的历史时期侨务部门维护侨益的职能和归侨侨眷享有的权益,有力地推动了侨务工作逐步走上依法行政、依法护侨的法制轨道,为更好地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方之焯强调,要以侨法颁布实施15周年为契机,推行依法行政,学习宣传贯彻侨法,在全社会形成知侨、爱侨、护侨的良好氛围。 座谈会上,江苏“五侨”单位对贯彻实施侨法、依法护侨、维护侨益、凝聚侨心、为侨服务进行了交流,并表示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与优势,共同做好为侨服务和有效开展维护侨益的工作。(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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