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老工业基地 沈阳不断开创侨务工作新局面
2005年11月25日
近年来,沈阳市各级侨务部门和广大侨务工作者围绕贯彻侨法、凝聚侨心、广辟渠道、借用侨力,积极为沈阳经济发展和振兴服务。在今年2月召开的全国侨务工作会议上,国家人事部和国务院侨办联合授予沈阳市侨办“全国侨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发挥优势 多渠道开展对外联络 沈阳市侨务部门树立“大侨务”观念,打破亲缘、地缘局限,把海外3000万华侨华人作为工作对象,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对外联络工作。 一是不断加强与归侨侨眷、驻沈华侨华人及驻沈侨商的沟通和联系,在积极为其生活、工作做好服务的同时,通过他们结识更多的海外华侨华人,带动更多的海外华侨华人来沈考察洽谈项目。 二是借助沈阳市领导出访拓展对外联络范围。2002年以来,共有20多批市级领导团组出访了新加坡、马来西亚、日本、香港等近10个国家和地区。在出访过程中,沈阳侨办积极与当地侨界知名人士联系,并多次举办了经贸洽谈会、招商说明会等系列活动,开辟了大批新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渠道。 三是借助国侨办、辽宁省侨办之力,近年来先后举办了“世界沈阳人联谊大会”、“世界沈阳人论坛”、“第二届华交会”大型活动,为沈阳市企业与海外侨商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搭建了新的桥梁。 四是与侨乡城市侨办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多次组织沈阳市有关企业赴广州、温州、上海等侨乡城市,参加当地的大型涉侨经贸交流活动,广泛结交非沈阳籍的华侨华人,增进了相互了解与合作。 目前,沈阳侨办已同分布在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多个重要侨团、3000多位华人华侨保持密切联系,并在32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72名侨务联络员,形成了海外侨务工作网络。 招商引资 为经济建设做贡献 近年来,沈阳侨办结合沈阳市情,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先后促成德科斯米尔(沈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沈阳优仕塔吊有限公司、新加坡三达房地产等一大批项目在沈落户,实际到位资金逾1亿美元;促成美国波托马可公司投资开发金廊等一批项目签约,协议外资额达10亿美元。 一是“走出去”与“请进来”并重,直接参与项目对接和引进。国家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沈阳侨办多次组团赴外开展大型招商引资活动,同时积极邀请境外知名华商企业团组和华侨华人经济界人士来沈考察洽谈项目。 二是主动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通过举办大型活动时机和各种对外联系渠道推介沈阳的投资环境和有关项目,推进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通过2004年7月在沈召开“第二届华商企业科技创新与合作交流会”,沈阳市实现项目签约61项,投资总额8.4亿美元,外资额75亿美元。 三是主动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在与境外华侨华人工商业人士接触时,用热情服务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同时,注意做好项目跟踪服务,通过良好的后期协调推动有关项目顺利进展。 四是积极利用国际互联网为招商引资服务。沈阳侨办开办了沈阳侨务网站,围绕投资环境、招商项目等4个方面向外宣传沈阳,先后与台湾车辆工会、香港汽车零部件工业工会等数十家海外华商网站建立了链接。 改善环境 为侨资企业服务 为驻沈侨资企业服务,解决其在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是改善沈阳投资软环境的重要一环。5年来,沈阳侨办坚持定期走访驻沈侨资企业,共走访侨资企业200余家,先后为60家企业协调、解决了其遇到的困难与问题,赢得了侨资企业的广泛赞誉。 在走访基础上,沈阳侨办推选的10家侨资企业入围“全国明星侨资企业”,对带动更多华侨华人到沈投资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以人为本 做好侨务信访工作 近年来,沈阳侨办以侨法为后盾,依法办事,依法协调,全力做好侨务信访工作。 2002年以来,沈阳侨办共受理来信来访1500多件次,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受到广大归侨侨眷的好评。 2002年6月,沈阳侨办被国侨办授予“全国侨务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4年被沈阳市委评为“沈阳市优秀窗口单位”。 扶贫济困 助归侨侨眷下岗再就业 近年来,沈阳侨办共争取到侨务扶贫专项资金30万元,帮扶贫困归侨侨眷及归侨侨眷下岗职工600余户,走访慰问贫困归侨侨眷1000多户,发放侨务救济款15万余元,对促进全市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通过努力,沈阳市归侨侨眷下岗待业职工由2002年的500名减少到目前的277人;农村41户贫困归侨侨眷中已有23户脱贫,其中5户步入富裕行列。 拓展平台 积极推动侨务进社区 社区侨务是适应侨务工作社会化需要,拓展为侨服务渠道的一种新尝试。2001年,沈阳侨办会同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社区侨务工作试点,先后选择了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的4个社区为试点单位。经过三年多的试验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上述4个社区已建立起“社区基础扎实,服务网络健全,社会优势互补,双向服务有序,依法维权有力”的工作机制。 2002年6月,在南京召开的全国侨政工作会议上,沈阳市铁西区侨办被国侨办授予“全国社区侨务工作先进单位”,铁西区兴顺街道办事处被授予“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单位”。(沈阳市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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