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本月开始增加对老年归侨生活补助
2005年3月11日
从本月开始,湖南省将增加对老年归国华侨每人每月100元人民币的生活补助费。 上世纪50年代以来,先后有千余名归国华侨安置在湖南各市州的企业和厂矿。由于人地生疏、社会关系有限,归国华侨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尤其随着近年来国有企业改制的推进,退休华侨面临工资低、子女就业难等新困难。 湖南省外侨办闻“难”而动,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对归侨的困难进行专题调研,并向省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得到省长周伯华的高度重视。周伯华指示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具体解决方案,尽最大力量维护归国华侨的利益。 今年初,湖南省外侨办联合各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对老年归国华侨给予生活补助的实施意见》。经该省政府办公会议的集体研究,决定从3月开始正式实施。 根据新颁布的《实施意见》,湖南境内所有男满60岁、女满55岁的归国华侨从3月开始每月均可领取100元人民币生活补助费。同时,1979年前在湖南定居的港澳同胞也可享受此政策。(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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