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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过引进人才居住证暂行办法

2004年9月15日

    
    华声报讯:8月25日,黄华华省长主持召开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和《关于关键领域重点突破实施方案》。
    
    为鼓励国内外人才来广东省工作或创业,提高综合竞争力,省有关部门制定了《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昨天(25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凡是符合本省引进人才专业需求、不愿意改变其户籍、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籍、台湾地区籍、国籍,不愿意放弃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的留学人员,通过柔性流动来本省工作或者创业的人才,可以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申领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是符合本省引进人才专业需求;二是具有中国境内大学、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其他国家知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技师资格及以上的特殊技能人才;三是具有从事五年以上应聘职位要求的本专业工作资历,掌握所要承担工作范围内的知识和技能,并能正确实施技术指导,胜任本职工作;四是遵守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和应聘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没有犯罪记录。《暂行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广东省居住证》的申领、管理、待遇、责任等事项。
    
    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关键领域重点突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了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广东“选择具有一定优势和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关键领域进行重点突破,不断提高核心技术和重要应用技术的创新能力”的指示精神,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高校、科研机构对广东省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选择了一批对广东省的产业和经济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组织联合攻关,力争重点突破。按照突出广东产业和技术优势、突出对重点产业具有较大的带动作用、同时强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选项原则,确定了软件领域关键技术及应用、集成电路设计与应用、新型发光和显示器件、生物技术新药及其关键技术、中药现代化关键技术及中药新药这五个方面关键领域进行重点突破。并明确了项目的牵头组织单位,确定承担单位采用公开招标的办法,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立足广东、面向海内外,广泛吸收国内外的优秀人才参与科技攻关,鼓励产学研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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