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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及港澳台人士子女在蓉入学享受市民待遇

2004年9月15日

    
    华声报讯:11月12日,成都市教育局就在蓉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人员的子女入学做出规定。根据规定,在蓉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人员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享受市民同等待遇。
    
    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由居住地所属区(市)县教育局安排其子女的就读学校;其子女就读高中阶段学校,按当年招生政策予以安排。接收上述人员子女就读的学校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收取有关费用。(华西都市报/曹丰、贺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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