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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05年度全国百家明星侨资企业”初选揭晓

2006年08月02日

  7月28日,“2003-2005年度全国百家明星侨资企业”评选委员会会议在京召开。评委会副主任、国务院侨办副主任李海峰出席会议并讲话。评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本次“全国百家明星侨资企业”名单。

  李海峰副主任首先代表国务院侨办对各位评委对此次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视、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并通报了评选活动的有关筹备情况。她指出,开展“2003-2005年度全国百家明星侨资企业”评选表彰活动是侨办系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凝聚侨心、发挥侨力,深化为侨资企业服务工作,更好地为华侨华人事业发展服务和为我国发展大局服务的重要举措之一。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共收到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上报的参评侨资企业437家。推荐工作采取企业自愿和当地工商、税务、安全生产、环保、海关、商务、侨务等相关部门审核相结合。这些企业的投资者来自28个国家和地区,涉及制造业、房地产、餐饮业、酒店业、农业等众多行业,其中制造业占绝大多数。

  会前,评委会办公室根据《评选规则》,对各地上报企业数据进行核实、汇总分析,主要依据企业外方投资额、销售额和纳税额三项数据进行综合排名,并充分考虑国家利用外资政策导向、企业对社会贡献等因素,提出了“全国百家明星侨资企业”的建议名单。与会评委会委员对建议名单进行了认真审议,原则通过了该建议名单,还对进一步做好该评选工作,使之成为侨务工作的“品牌”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评委会会议最终选出了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等100家“2003-2005年度全国百家明星侨资企业”,并在国侨办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本次选出的百家明星侨资企业是当前侨(港)商在境内投资的具有较强实力、良好信誉和较大影响的知名企业。值得注意的是,一批在中西部地区的侨资企业和新华侨华人创办的高科技企业也榜上有名。

  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吴明熹、中国侨联副主席林淑娘、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徐一帆出席会议。来自科技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国务院发展中心和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商务部研究院、清华大学等有关部门、科研单位和新闻媒体的近30位评委参加了会议。国务院侨办经济科技司司长吴洪芹做了评选规则的相关说明。会议由经济科技司巡视员、副司长谭天星主持。(经科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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