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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广大侨胞热心捐赠国内公益事业,累计捐赠款物达600多亿元人民币,为推动我国的教育、卫生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做好华侨捐赠的服务和监管工作,维护好捐赠人的合法权益,使侨捐项目发挥更大的作用,国务院侨办拟于今年5月份召开全国华侨捐赠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
为更加全面地调研总结各地侨捐工作的成果和经验,2月29日至3月5日,马儒沛副主任一行专程赴广东、海南两省考察华侨捐赠工作情况。其间,认真听取了两省侨办及有关部门近年来开展华侨捐赠工作的情况汇报,考察了部分捐赠项目,并与一些长期热心国内公益的基金会和捐赠客人进行了座谈。
广东和海南作为我国重要的侨乡大省,历年来接收了大量的华侨捐赠,华侨捐赠项目遍及省内各地和各个行业,构成了两省改革和建设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侨的特色和优势。针对自身特点,广东和海南两省通过制定地方法规,把维护侨胞捐赠合法权益的工作上升到法制的层面。1997年广东省人大即通过了《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2005年又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以省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了《广东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了对侨捐项目的监管工作,明确了侨办、受赠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各自的职责,并逐步形成了各部门分工负责、侨办协调监督的工作机制。海南省也高度重视华侨捐赠的立法工作, 2007海南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由省人大审议通过了《海南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若干规定》,今年又计划在4月底前,修订省政府关于华侨、港澳台同胞投资、捐赠奖励办法,起草《海南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督管理制度》,以逐步形成一系列相配套的法规,使侨捐工作走向法治化轨道。
两省的工作经验表明,为侨胞捐赠国内公益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切实维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是做好华侨捐赠工作的关键。捐赠款物不论多少,都体现了捐赠人的一份爱心,体现了海外侨胞的桑梓深情。保护好这片爱心,需要有科学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作支撑。广东省侨办在工作中,抓住“一档三书一套制度”,即建立档案资料库,颁发捐赠证书、项目确认证书及签订责任书,实施改变用途报批制度、受赠单位问责制度、审核备案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年度检查制度、公示制度,基层侨务部门和受赠单位又根据当地实际,把这套制度进行再次细化,制定更具操作性的具体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把服务和监管的工作分解、落实到了每个环节,在全社会形成爱护华侨捐赠项目、保护捐赠人热情的良好氛围。
考察中,马儒沛副主任对两省侨办的华侨捐赠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于各地加强在华侨捐赠工作中的服务和引导、努力维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的做法和经验表示赞赏,他指出,要注意从制度和机制上入手,进一步规范华侨捐赠工作,确保华侨捐赠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要认真研究解决华侨捐赠者与受赠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各级侨办要在不劝募的前提下,通过细致的服务让华侨捐赠者更好地了解国内公益事业的需求,增强华侨捐赠的针对性,发挥更大的效益。他同时强调,要通过努力,在更高的层次上规范华侨捐赠工作,建立华侨捐赠人与受赠者之间的一种和谐关系。(国内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