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江苏省侨办实施多项举措加强侨商投诉协调工作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 2009年06月24日

  国务院侨办在天津召开了全国侨办侨商投诉工作会议后,江苏省侨办很快提出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方针和措施。

  省侨办主任韩健民对侨商投诉协调工作非常重视,明确指示,要针对江苏侨商投诉的特点和发展趋势,按照任国侨办副主任任启亮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外联经济科技处在省侨办副主任孙彬的具体领导下,根据全省侨商投诉协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了适合江苏特点的贯彻落实措施。

  省侨办认真扎实传达会议精神,6月18日,在泰州市召开了由全省各市侨办分管领导和外联经济科技处长参加的会议,对全国侨办侨商投诉工作等会议精神进行传达贯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交流经验,部署任务。孙彬到会并讲话,要求各级按照上级要求,采取扎实举措,全面推进侨商投诉协调工作。

  改进侨商投诉体制,根据会议关于完善体制机制、“建立以政府分管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的‘维护侨胞投资权益联席会议制度’”等要求,择机建立江苏省和各市维护侨胞投资权益联席会议制度,省侨办设立“侨商服务中心”,履行投诉协调职能,挂牌,并刻制印章,设立单独的办公场所,加强力量,要求各地市侨办根据实际条件和可能,设立或加强类似机构。

  继续深入开展“维护侨企权益行动年”活动,结合省侨办年初部署的“温暖侨企行动”,在全省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好“维护侨企权益行动年”活动,切实维护侨企的合法权益。以活动开展为契机,抓住重点,找出难点,推动一批涉侨纠纷的解决。

  加快推进侨商组织的发展,在现有6市由侨办主管侨商组织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各市侨商组织的建立和扩大。省侨办在暂不能成立侨商会的情况下,拟采取“侨商组织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对全省侨商组织工作的指导和帮助。苏州市侨办对成立苏州侨商会的筹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推进之中。

  加强维侨律师团的工作,省侨办维侨律师团要增选部分专业水平高、热爱侨务工作的律师参加。要求有关市侨办加强律师团的工作,在全省形成专业维权网络,加强对侨商投诉协调工作的法律援助和支持。

  采取多种手段提高协调能力,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体会,提高工作水平;防协并举,坚持预防在前,多方联动,提高协调工作的成效;针对新情况,探索新办法;抓紧制订本省涉侨经济纠纷协调处理工作制度,规范协调工作。

  建立投诉协调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对全省侨商投诉协调工作进行检查,促进工作的开展;对影响较大、上级领导交办的案件重点督办,对久拖不决、问题复杂的纠纷限时解决;加强联系,开展典型案例的通报交流。(江苏省侨办)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 邮编:100037 联系方式:gqb@gqb.gov.cn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004版权所有 中国侨网技术支持
[京ICP备05072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