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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继父或继母是归侨或华侨身份的,继子女在参加中、高考时,能否享受照顾政策?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四条“本法所称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5年以上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的规定,如考生与具有归侨或华侨身份的继父母在一起生活,受其抚养教育,考生可视为归侨或华侨的子女,享受照顾政策。(来源:安徽外侨办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