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首页 > 经济科技 > 正文

律师:侨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应注意法律风险

2015年05月27日 09:15

   “侨商在参与‘一带一路’整体建设过程中,需要注意法律风险,增强风险意识。”北京中银(西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西安市外侨办特聘“西安市涉外涉侨法律服务站”主任律师野炳恒26日下午在为中国侨网网友答疑释惑时如是表示。

  当日,国务院侨办“为侨资企业法律服务网上活动月”在线答疑活动继续在中国侨网进行,野炳恒以国侨办“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特邀律师的身份做客中国侨网,在线解答网友提出的涉侨法律难题。

  野炳恒首先表示,海外华侨华人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独特资源,具有雄厚的经济科技实力、成熟的生产营销网络、广泛的政界商界人脉以及沟通中外的独特优势,他们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中可以大显身手、大有作为。

  另一方面,他认为,由于侨商熟悉住在国的社会、法律、文化环境与风土人情,对中国和家乡情况都很熟悉,是连接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天然桥梁和纽带”。“在全面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新形势下,我们应该要把这一‘天然桥梁和纽带’打造得更好,激发沿线侨胞参与祖(籍)国和住在国建设的激情。”

  对于侨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特别是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业体发展境外合作过程中,野炳恒建议广大侨胞注意:设立、经营过程中维权的法律风险;融资的法律程序;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企业运营风险;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等。

  他说,“具体来说,侨商们需要格外注意在华企业设立的特许经营,设立的法律程序,相关的优惠政策和限制政策;制定常用的相关产业合同,注意合同的签约风险和规避,向专业律师咨询相关合同、协议及法律文件的合法性;了解我国和所在国知识产权的现有法律法规,包括知识产权的尽职调查、合理使用、转让以及侵权的相关规定;注重运营中的法律风险规避,聘请律师等顾问做好风险防范;人力资源主要是劳动关系法律风险,主要是要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确保企业利益与劳动者利益的有机结合,避免产生大的劳资纠纷。”(中国侨网 郝爽)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 邮编:100037 联系方式:gqb@gqb.gov.cn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004版权所有 中国侨网技术支持
[京ICP备05072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