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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专题 中国侨网
2015年10月10日 09:36
问:《华侨回国定居证》损毁或者遗失了,该怎么办?
答:《华侨回国定居证》在有效期内损毁或者遗失的,可以向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提出换发、补发申请。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签发《华侨回国定居证》。(摘自北京市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