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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2届华侨华人“京华奖”确定10名获奖人选

2016年09月06日 10:57    来源:北京日报

  昨天(5日)下午,(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第二届北京市华侨华人“京华奖”建议获奖人选。“京华奖”是市委市政府为表彰和奖励在首都建设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而设立的荣誉称号。经过组织申报、初审、征求意见、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五个环节,目前已确定10名建议获奖人选。

  2013年3月28日,中央批准设立北京市华侨华人“京华奖”。作为北京市授予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的最高荣誉,该奖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人数每次原则不超过10人。2014年对第一届“京华奖”进行了评选表彰,授予谢国民等10人“京华奖”荣誉称号,授予吴清源等19人“特别荣誉奖”荣誉称号,其中“特别荣誉奖”仅第一届设立。

  按照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政府侨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政府外办和市侨联牵头,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北京市华侨华人“京华奖”评选工作。今年下半年将对第二届“京华奖”进行表彰。

  按照《北京市华侨华人“京华奖”评选实施办法》规定程序,目前已完成组织申报、初审、征求意见、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五个环节。在申报环节,共收到48家单位的申报材料,推荐申报人选98人。本届申报人数与首届(不含特别荣誉奖)申报人数相等。

  此后经过初审、征求意见及综合评审,产生了10名建议获奖人选,按姓氏笔画排序分别是:王中林、许荣茂、李勇杰、李稻葵、吴晨、何超琼、郑哲敏、孟宙、莫华伦、蔡蔚。

  8月2日至8日,评选结果在《北京日报》、首都之窗、北京侨网等媒体进行了7天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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