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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12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

2016年11月30日 09:46    来源:中国侨网

  中国侨网上海11月29日电 (记者 许婧)2016年12月1日起,新颁布的《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

  上海籍海外侨胞现有102万,另有108万归侨侨眷,长期以来为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1月29日,在上海市政府侨办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上海市政府侨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陈文佳对《条例》的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上海市人大侨民宗委、外事委副主任委员宋妍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文佳介绍,《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华侨在本市的合法权益,提升上海侨务工作法治化水平,激励华侨华人支持参与上海新一轮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作为一部创制性的地方法规,在制定过程中进行了全面调研,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条例》所保护的对象华侨的意见。

  针对华侨诉求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条例》对华侨在投资、创新创业、社保、教育、房产、继承、捐赠、选举等方面权益的保护做了具体规定,还明确了市、区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保护华侨权益的职责。

  陈文佳说,即将实施的《条例》体现的是上海对海外华侨华人的真切关怀,有利于进一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更好地服务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和科创中心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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