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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办理服务指南

2017年06月20日 17:41    来源:甘肃省外侨办

  申请材料:

  一、认定归侨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和住在国的居留签证正本及复印件或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申请人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原件)。

  2、回国定居地辖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身份)证明。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认定侨眷。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有华侨、归侨身份亲属的身份证明材料;

  3、与具有华侨、归侨身份亲属的关系证明。

  办理程序:

  省政府政务大厅省政府外事办审批窗口收到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后,符合法定条件和形式,材料齐全的,由窗口受理,并发给申请人受理凭证,同时移交省政府外事办侨务处办理。侨务处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查,符合规定的出具身份证明,不符合规定的告知申请人理由,并退回材料。

  承办部门:

  省政府外事办公室侨务工作处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 邮编:100037 联系方式:gqb@gq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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