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首页 > > 正文

国务院侨办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6936号建议的答复

2017年09月05日 14:51    来源:国侨办网站

  国务院批复建立汕头华侨经济文化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汕头经济特区的高度重视,也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对侨务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调动海外侨胞发挥独特作用,参与中国经济发展、对外开放,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意义重要。广东是我国重要侨乡,潮汕籍侨胞是海外侨胞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办高度重视发挥此类平台的示范作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组织和服务侨胞创新创业,我办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是引导推动试验区在深化为侨服务方面先行先试,特别出台是有利于海外高层次人才落地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海外华侨华人出入境、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医疗保险、生活便利等方面,建设国内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国务院侨办也将根据工作实践和调研中了解到的问题,积极向中央组织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职能部门反映情况,推动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以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凝聚侨心,激发华侨华人的民族自豪感和归属感,在国家层面上为推动试验区建设和打造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平台营造良好的基础政策环境。

  二是配合地方政府和试验区需求,举办或参与相关活动,组织邀请侨商、专业人士和协会、文化传媒等相关团组考察交流。鼓励试验区精心设计举办一些大型涉侨经济科技平台活动,国务院侨办在职能范围内支持重要平台活动。

  您的建议中提及近期广东省政府将上报《关于恳请国务院进一步支持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先行先试的请示》,我办将根据国务院的意见和批示精神,在实际工作中积极予以配合。

  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国务院侨办具体工作计划,在职责范围内继续积极探索,将试验区的建设和发展工作融入我办总体工作视野。感谢您对侨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 邮编:100037 联系方式:gqb@gqb.gov.cn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版权所有 中国侨网技术支持

[京ICP备05072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