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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侨务办公室温馨提示海外琼籍侨胞返琼注意事项

2020年03月17日 12:30    来源:中国侨网

  中国侨网海口3月17日电 (记者 张茜翼)为落实好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的《关于如实报告从境外返琼情况的通知》精神,悉心做好返琼海外乡亲的服务和关怀工作,3月16日,海南省侨务办公室发出《致海外琼籍侨胞的一封信》。

  信中称,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海外侨胞心系家乡人民,积极行动,尽己所能,捐款捐物,为家乡抗击疫情作出了重大贡献。对此,海南省侨务办公室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海南省侨务办公室提醒,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海南已经全省降为低风险区,但全球疫情却在持续升级。疫情较严重国家和地区的侨胞,建议少出门、不聚集,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服从当地的防疫安排。关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官方信息,加强与使领馆的沟通联系,留存当地使领馆的保护救援电话。各侨团要发挥组织优势,建立防控微信群,互通信息,守望相助,如遇困难,请及时联系当地领使馆。

  根据海南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知,从3月16日上午7时起,所有境外来琼人员在过去14天内有疫情发生国家或地区旅居史的,原则上均转至入琼口岸地(海口、三亚、琼海)设立的医学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个别特殊情况的旅客确需采取居家隔离措施的,经口岸所在市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评估,并报海南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后,方可采取居家隔离措施。居家隔离期间要严格按相关医学防控要求执行。

  对过去14天内有疫情发生国家或地区旅居史的,来琼并中转至其他省市(北京除外)的旅客,有医学症状的转送指定医疗机构或进行集中隔离;无医学症状的正常安排转机。

  境外来琼人员在集中医学观察点期间产生的有关费用自理。对出现输入病例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清明节将至,海南省民政部门提倡通过网络祭扫、代理祭扫等方式,降低实地祭扫活动聚集性感染风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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