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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2020年06月10日 16:41    来源:羊城晚报

  江门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将成为全省入户门槛最低的地级市

  羊城晚报讯 记者彭纪宁,通讯员谭耀广、黄宇军报道:9日,记者从江门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获悉,《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修订)》将于7月5日正式实施,此次户政制度改革将实施一系列“零门槛”、全放开的落户政策。据了解,这次落户条件修订以后,江门市将成为省内落户门槛最低的地级市。

  全面放开在城区、建制镇的社区落户的“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基本迁入条件,取消参保要求、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落户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任何条件,夫妻投靠不受婚龄限制,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年龄限制,子女投靠父母取消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只允许1名已婚子女照顾父母入户的数量、只允许未婚子女随迁等限制,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的“零门槛”准入政策。

  可落户人群在城镇社区居住、就业、创业的,本人可以申请入户,其配偶、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自有合法产权在城镇社区的,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可以申请入(立)户;自有合法产权在农村的,本人可以申请入(立)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中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广东省内专项职业能力资格或技能提升培训考核合格资格等人员可以申请在城镇社区入户,其配偶、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形成人口居住哪里户口就登记到哪里的户口登记新常态。

  在江门无自有合法产权的申请人,可落户在就业单位、社区公共集体户,也可落户在亲属、朋友家庭户。江门各地应当在社区地址设置公共集体户,对申请落户社区公共集体户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对申请落户就业单位集体户或亲属、朋友家庭户的,需征得就业单位或亲属、朋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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