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7日 11:46 来源:中国侨网
中国侨网11月17日电 据泰国头条新闻编译报道,当地时间11月16日,泰国总理府新闻副发言人拉差达在发布会上表示,内阁会议上通过了泰国国家警察总署关于延长部分外籍人士在泰停留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的提案,以帮助减轻外籍人士所遭受的新冠疫情影响。包括:
1. 根据各类签证合法在泰停留的外籍人士,包含落地签;
2. 根据《佛历2514年石油法》《佛历2520年投资促进法》《佛历2522年泰国工业园管理局法》,或根据泰国内政部所颁布的条令获准在泰停留的外籍人士;
3. 在泰停留时间超过90天、需进行90天报到的外籍人士,将被允许延长报到时间至12月31日。(hush)
中国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 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 | 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 | 中国致公党 |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
国家移民管理局 | 中国新闻网 | 中国侨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国专家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 邮编:100037 联系方式:gqb@gqb.gov.cn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版权所有 中国侨网技术支持
[京ICP备05072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