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侨办
国内企业“走出去”,是指国内企业以市场为导向,超越国家、民族的地域界限跨国进行生产和商务活动的行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是一项国家战略,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加快“走出去”步伐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企业“走出去”可以充分利用国际和国内资源,解决我国资源短缺的问题,也是创立国际品牌的最好选择之一。上海在参与经济全球化、掌握对外开放的主动权、拓展发展空间、加快“四个中心”的建设、提高城市国际化水平的过程中,必然要求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海外侨胞拥有的经济实力和广泛的商业网络,是我国引进外资的重要渠道,也是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桥梁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力量。海外侨胞长期生活在海外,熟悉住在国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和风俗习惯,在帮助国内企业到海外创业、生存、发展的过程中具有独特的优势。
为充分发挥海外华侨华人帮助国内企业“走出去”的积极作用,我办以《充分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帮助国内企业“走出去”》为题进行调研,通过设计调查问卷,就“您认为国内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要注意什么问题”、“您身边有没有帮助国内企业成功‘走出去’的例子”、“在不影响您个人发展的前提下,您能采取什么方式帮助国内企业‘走出去’”等问题,经《关注上海》的E-mail网络向海外侨团发送,或利用外事接待工作的机会,与海外华侨华人进行面谈,或用电话访谈的形式采访部分海外华侨华人,广泛征求海外华侨华人的反馈意见。此次调研共与50余位海外华侨华人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在综合各方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国内企业“走出去”的基本现状
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已有5年,一些行业基本具备了开拓国际市场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多元化格局。近年来,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和鼓励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走出去”,取得了一定成效。
据统计,从1992年至2004年10月底,上海企业(含部分中央在沪企业)对外投资项目达683项,累计投资额达12.3亿美元,其中中方投资额累计达10.5亿美元。特别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确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2000年以来,累计投资额达8.5亿美元,其中中方投资额累计达7.1亿美元。上海企业跨出国门拓展国际市场渐成潮流,并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发展速度快,规模日益扩大;二是“走出去”的企业多为上海支柱产业;三是“走出去”的队伍不断壮大,民营企业加入到“走出去”的行列中来。
同时应该看到,所取得的成效与国内经济发展的速度以及与利用外资的规模相比还略显弱小,与发达国家相比更显渺小。国内的企业感到,外面的世界虽然很精彩,但要真正“走出去”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据调查,有相当数量“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在海外经营并不成功,数据显示,我国企业在境外投资后,盈利、持平和亏损的项目各约占1/3。上海企业“走出去”的形势喜中有忧,不少企业因在海外经营失败而黯然“回流”。目前,国内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1、国内企业缺乏对投资国市场全面、透彻的了解。
我办在调研中发现一些企业过分依赖国家的政策支持,认为既然是国家鼓励“走出去”,即使企业的投资决策错了,也将得到政府的扶持,于是在对投资国市场情况缺乏调查研究的情况下贸然投资,造成了企业在海外投资经营失败。 企业“走出去”是自身的经济行为,固然要依靠国家政策支持,更要从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在调研中发现有不少企业把“走出去”单纯地理解为到国外开公司、办厂,没有对投资国的国情和市场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更谈不上形成一整套“走出去”的战略决策。例如,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国内部分企业对东盟国家丰富的自然资源“情有独钟”,到当地采取各种形式投资建厂或进行经济技术合作活动,其势头日趋上升。东盟国家的华侨华人十分欢迎国内企业前去投资,但较多的投资失败的案例,又令海外侨胞们感到十分遗憾和忧心忡忡,其中大多就是因为缺乏前期市场调查造成的。为此,海外侨胞们建议,我国内企业“走出去”赴国外投资前,一定要进行深入的市场调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2、国内企业缺少真正熟悉海外情况又善于经营管理的人才,没有形成国际化经营团队。
国内企业“走出去”能否成功,建立起一支国际化的经营团队至关重要。企业“走出去”发展跨国经营,不仅需要金融、法律、财务、技术等方面的人才,更需要具有战略头脑,精通现代企业管理、国际营销的跨国经理层。经调查,国内“走出去”的企业中缺乏既懂得国外“游戏规则”又能进行管理的人才,特别是企业的管理层,不具备跨国经营应具有的素质,缺乏国际经贸知识,不熟悉国际贸易惯例与法律法规,往往对当地的企业状况不了解,对当地企业员工的情况不熟悉,语言交流有障碍;不雇用当地一些优秀的管理人才,反而舍近求远雇用中国员工;许多“走出去”的国内企业管理人员面对海外企业的人、财、物等管理问题束手无策,使得“走出去”的海外企业不能快速、准确地了解国际市场,并及时作出相应的对策,在经营中处于被动地位。
3、国内企业缺少国际环境中的法律法规知识,企业“走出去”后缺乏法律保障。
随着中国国内“走出去”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在国外遭遇法律纠纷。根据美国媒体的报道,近年来,在美国牵涉官司的中国企业数量迅速增加。中国企业在美国的官司大多涉及贸易纠纷,比如,中国公司给美方发货后,美方借口质量问题,迟迟不付款;近来,中国公司在海外卷入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例明显增加。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一家浙江企业去法国参展,被法国的一家企业以侵犯知识产权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中方赔偿1500万欧元,在我驻法大使馆的多方斡旋下,经过十几轮谈判,达成庭外和解,对方要求中方赔付5万欧元、承诺不再侵犯知识产权后再发展合作关系。
国际贸易的摩擦和纠纷是不可避免的。中国企业在国外应对法律纠纷方面可谓“吃一堑长一智”,但并不意味着中国企业对“走出去”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长虹”被阿佩克斯公司骗取4.8亿美元一案的教训就是中国企业准备“走出去”时忽视了法律法规意识。“长虹”的教训表明,中国企业的国际化是一个长期而曲折的过程,别让高歌猛进冲昏了头脑而忘记了“走出去”前要认真备课。如果缺少法律法规方面的准备,只为打进境外市场而盲目冲杀,最终只能落得血本无归的下场。
4、国内企业缺乏对“走出去”难度和风险的充分估计。
根据著名的国际贝恩咨询公司对729家亚洲上市公司调查发现,只有六分之一的企业在“走出去”的五年之后有盈利的记录,这说明“走出去”具有一定的风险。很多国内企业对“走出去”的难度和风险估计不足。如, 1997年上海某铅笔厂在德国建立北德铅笔厂,计划该厂建成后年产铅笔100万支,产品销售目标定位在德国和欧洲市场。然而,事与愿违,新建的工厂使用老式的设备和二等椴木,北德铅笔厂既生产不出名牌产品,也没有价格优势可言,一年半后被迫关门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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