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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美华人家暴十大误区:谁说男人不会成受害者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 2009年06月24日

  据美国华文媒体报道,随着纽约市移民人口的增加,家庭暴力事件近年来一直呈上升的趋势。据纽约市最大的服务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及儿童的非牟利机构——家庭庇护所(Sanctuary for families)报告显示,过去五年所受理移民家暴案件,从49%上升到62%。而根据纽约市警察局公布的数据,2008年1月到9月华裔家庭暴力案件达到4000多起。全市家庭暴力犯罪中,华裔家庭占近70%,家庭暴力犯罪已经成为美国社会特别是华人社区中的频发案件,华裔家庭也成为家庭暴力犯罪的高发群体。

  然而,在如何看待及处理家暴事件上,华裔仍存在不少误区。由于这些误区,大量的家暴受害者仍然不敢站出来求助。该报记者整理华裔民众对家庭暴力存在的十大误区,以此鼓励那些家暴受害者,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误区1 非法移民无法得到援助

  纽约亚裔妇女中心10多年服务被虐待妇女,该机构指出,在华人社区,很多华裔新移民家暴受害妇女常因身分问题不敢举报。家庭庇护所律师张懿仁表示,根据纽约市行政命令41号,所有人为了避免暴力均可接受援助,纽约市警察局、医院、法院、庇护所等不得询问当事人身份,安全是最重要的衡量因素。因此,没有合法身分的家暴受害者一定要勇于向警方举报或向法庭起诉,合法权益一定可获得保障。

  2007年10月,市长彭博宣布,纽约市为家暴受害者提供的六项新计划时也特别强调,“非法移民家暴受害者不应有身份方面的顾虑,要及时报案以便得到帮助,或许这还是他们获得合法身份的一个契机。无论如何,他们绝不会因非法身份而受到惩罚。” 

  误区2 必须留在丈夫身边才能获得绿卡

  家暴救助机构“纽约励馨”行政主任刘元芬表示,很多妇女受到家暴仍不敢离开丈夫的主要原因是她们是通过婚姻移民赴美,她们担心离开丈夫就会失去正在等待中的绿卡。

  洛杉矶艾尔蒙地市就曾发生华裔妇女王春梅为了绿卡,被丈夫活活打死的恶性事件。王春梅的妹妹表示,王春梅为了早日将子女接到美国,对丈夫的家暴忍气吞声,常常被打得全身是伤。王春梅曾经天真的告诉身边亲友,她不怕打,只要孩子可以来美国,身体上的痛忍忍就过了。她以为,只要她报案就会失去才刚获得的绿卡,和子女一起在美国过好生活的梦想,更将遥遥无期。

  其实,王春梅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只因她对美国法律不了解,忽视自己的权益,最终赔上一条命,令人遗憾。张懿仁介绍,家暴受害者在美国可以得到许多援助,包括无身份者都可以申请特别的签证,之后再继续申请绿卡。

  美国国会于1994年通过“反对妇女暴力行动法”(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其中保护被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以暴力对待的无身份妇女。张懿仁表示,当家暴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可填I-360表格,让自己成为“反对妇女暴力行动法”中的请愿人(petitioner),这一项还包括已离婚者。成为请愿人后,即使是非法居留美国或偷渡来美者都不受限制,将可在未来申请绿卡,但若曾经持假身份入境者则可能不受此法保护。

  要成为“反对妇女暴力行动法”的请愿人前提是婚姻必需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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